英文來源之追根究底
大家覺得現今地球上存在著多少種語言呢? 100種? 500種? 或者是1000種呢? 答案應該是:6912種 …從伊索匹亞南方的Aari 語細數到緬甸境內的Zyphe語。其中三分之二的語言因為還沒有文字的呈現,所以也就當然沒有文字的寫法與拼法;儘管如此,從過去1500年來,英語還是不斷地從世界各地去轉借各種它國語音來壯大本身的規模。
讓我們想像世界上的語言就宛如像一座大森林,那麼森林內的最大一棵 巨樹便是包含英文語言及現今大部分歐洲語言在內的『印歐語系』(Indo-European Family Of Languages);而這棵巨樹的樹幹則是代表西元前五千年時所使用,遠比歷史的記載更為久遠的…『原始印歐語系語言』(Original Indo-European Family Of Languages)
從這古老的母語語系之中,孕育出像法語(French)、西班牙語(Spanish)、葡萄牙語(Portuguese)等的羅馬語系(the Romance languages);
包含英語(English)在內的日耳曼語系(the Germanic languages);像梵語(Sanskrit)、烏爾都語(印度與巴基斯坦通用的Urdu語)、波斯語(Farsi)的印伊語系(the Indo-Iranian languages);
像俄語(Russian)、波蘭語(Polish)、捷克語(Czech)等波羅斯拉夫語系(the Balto-Slavic languages) ;
如英國威爾斯語(Welsh)、法國不列塔尼語(Breton)、愛爾蘭蓋爾語(Irish Gaelic)的克爾特語系(the Celtic languages);
與變成現代希臘語(Greek)、阿爾巴尼亞語(Albanian) 、伊利里亞語(Illyrian)的希臘語系(the Hellenic languages);
以及其他像安那托利亞語 (Anatolian)、瑟雷斯語(Thracian)、伊利里亞語(Armenian)等已經從歷史上消失的分支語系。
而原始印歐語系其它分支的日耳曼語系(Germanic)、羅馬語系(Romance)與希臘語系(Hellenic)等這些語系,乃是導致現今英語形成的最大功臣。
日耳曼語系分支(英文祖先)的語言,大約在三千年前開始普遍被使用。而一千年後,日耳曼語系分支演化成數種更細的「次分支語言」:包含東日耳曼語(East Germanic )、北日耳曼語(North Germanic)及西日耳曼語(West Germanic)。
如今東日耳曼語已無遺留下任何蹤跡,但是北日耳曼語卻逐漸演變成今日的斯堪地那維亞語系(Scandinavian Languages):也就是丹麥語(Danish)、挪威語(Norwegian)、瑞典語(Swedish)以及冰島語(Icelandic)的祖先。而西日耳曼語最後就演變成今日的德語(German)、荷蘭語(Dutch)、荷蘭的佛來米語(Flemish)、時間上最接近英語演變的---弗里斯蘭語(Frisian),以及英語(English)。
於是乎,英文經過了長遠的歷史且不斷地演化,而於十六世紀時,在英國開始出現「皇后式英語」及「國王式英語」的用法;它們表示:君王在英語口說與書寫的方面應該可以做為庶民的典範。書寫能力也隨著印刷媒體的誕生而大幅提升,突然可以聯想到的是,不論商人或僕人的英文能力,都可以像君王的閱讀和講話能力一樣優秀。這樣似乎非常好啊,然而就在同一時期,熱愛冒險的歐洲人也開始展露出對美洲新世界(New World)的興趣。
就當部分英國人遷移到美國殖民地時,對於那些在歐洲從沒見過的東西,統治美國殖民地的英國人便採用了許多美國當地原住民語及新式西班牙語的用字,例如:tobacco (煙草)、potato(洋芋)、muskrat(麝鼠)、toboggan(平底雪橇)和hammock (吊床)。而導致那些原本英文能夠說得跟國王一樣好的殖民地英國上流階層人士也在改變,所用的語言變得跟英國本土原來所使用的國王英式英文大有出入,而直接地演變成為美國式英語(American English)。
直到西元1783年前,美國式英語不斷地蓬勃發展及改變已經超過一百五十年→而這是拜韋伯斯特(Noah Webster)所賜,一位出身中產階級但受耶魯高等教育的男教師。事實上,韋氏很不喜歡學校所採用,而讓他用來教學的教科書是在英國印刷的,韋氏他認為美國的小孩應該要用美國出版的書籍來學習閱讀、書寫和拼法,而且沒有必要老是習慣說像 ”cheerio”(好呀!)這類的英國式英語。所以他決定出版一系列新的教科書。
就在1783年時,韋氏出版了和他的「藍皮拼字書」(Blue Back Speller)一樣較廣為人知的「美式英文用字原理」(A Grammatical Institut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這本書立即的成功熱賣,而且這本書從未停止印刷過!(上網去查一下,在許多書店都有賣)。到十八世紀中期之前,這本書每年熱賣百萬冊,並也隨即為那些愈來愈多美國人所樂在其中的「拼字比賽」(Spelling bees)出版了隨身版本。
然而,韋氏深知美國式英語缺乏一套標準的發音和拼字法,所以他便開始開發第一本綜合性的美國字典。從他為那些被省略掉的無聲字母而請願,便知韋氏是一個簡化拼字法的徹底信仰者。他雖沒使這構想普及化,但他的確建立了我們現在所認為的美國式拼字法──以color 取代 colour, 而music代替 musick ….等等。最後他終於把那些美國人每天用於表示工具、食物、地理、美國本土植物、動物的字牢牢地帶進美式英語裡。韋氏在1828年出版了他的代表作「美語英文字典」(An American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然而,對於我們現今所用的字,韋氏會怎麼做呢?下面這篇摘自報紙的文章,你能想像他會怎麼看待嗎? 「當地球上的世界變得愈來愈依賴太空時,而太空垃圾的問題也同時愈來愈嚴重:在各種不同的領域裡,我們愈來愈依賴人造衞星(太空垃圾)所帶來地球上的日常功能,例如:手機通訊、電台/電視廣播、軍事偵察,以及全球定位系統的導航人造衞星。也有人造衛星被用於來追踪在南極地帶的迷你機器人、潛艇和野外的動物。」---新聞記者 Keary Davidson, “Space: The Final Junkyard,”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M12, 2006.
像人造衛星、手機、廣播、機器人、潛艇和全球定位系統等現代科技產物,在1828年時不僅還不為人知,甚至在二十世紀前也尚未問世;而且,在1820年代的南極大陸,也僅有很小的一部分被發現。因此,為什麼字典要時時的更新,也就不難理解了。
再者,韋氏深刻了解一個活的語言是會隨著使用者的需求而不斷地進化。所以,雖然很難說他會高興見到 ”aerobicize”(有氧運動) 和 “mall rat” (購物狂)這類的字眼,或是 “bad” 現在也可以用來表示”好”的意思;但我們確信的是,他會樂於見到自從韋氏字典出版之後,美式英語後來採用了這麼多新的字彙和俚語。
附註 : 韋伯斯特(Noah Webster)所著的 { A Grammatical Institut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一共有三個部分,並分成三個不同時期出版:
第一個部分是-拼字(Spelling- part 1),於西元1783年出版。
第一個部分是-文法(Grammar- part 2),於西元1784年出版。
第一個部分是-閱讀(Reading- part 3),於西元1785年出版。
至於在拼字{Spelling}方面,(1) 於西元1783年初版時的名稱是 The First Part OF A Grammatical Institut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2) 於西元1786年再版時,則改其名稱為The American Spelling Book ,(3)並於西元1829年再版時,再度改其名稱為 The Elementary Spelling Book ; 而由於其外面封面使用藍色外皮,故又有一個綽號叫做「藍皮拼字書」(Blue Back Sp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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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part 2
The American Spelling Book
The American Spelling Book 1
The Elementary Spelling Book
The Elementary Spelling Book 1
Blue Back Speller
Written By Suliwen